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双河司法所:“党建+”强队伍促业务
字体【 】  编辑日期:2022/6/29  来源:双河镇  编辑:网站编辑    阅读次数:次  [ 关 闭 ]

   近年来,六安市金安区双河司法所秉持“党建+”理念,发挥党建在司法所工作中的引领作用,推动司法所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,通过抓党建、重引领,进一步强队伍、促业务,促进司法行政工作全面提升。

   “党建+社区矫正”,实现社稳民安。为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和帮教效果,双河司法在制定矫正方案过程中,注重对矫正小组成员政治面貌进行筛选,优先选择中共党员作为矫正小组成员,发挥党员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,提升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实效,确保社会稳定,人民安全。

   “党建+安置帮教”,实现帮教利民。为进一步完善刑释解矫人员安置帮教工作,双河司法所坚持守正创新,充分发挥党建优势,将党员村干部纳入志愿者队伍当中,参与安置帮教工作,带动和整合社会各种资源积极参与,切实提升安置帮教实效,帮助安置帮教对象顺利回归社会、造福人民。

   “党建+人民调解”,实现息纷安民。双河司法所深化党建引领作用,注重党员调解员选择培养工作,充分发挥党员调解员的模范带头作用,切实提升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水平。近三年来,全镇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00余件,约90%的矛盾纠纷是被党员调解员化解在基层,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。

   “党建+普法”,实现普法润民。结合“法律六进”和宪法宣传日等普法宣传活动,积极开展党员干部带头学法守法活动。此外,双河司法所还积极培养村级由党员村干部为主组成的“法律明白人”队伍,定期开展“法律明白人”培训,在提高他们法律素养的同时,让他们积极把普法工作贯穿到村级工作的各个方面,开展内容丰富、形式多样、影响深远的学法普法活动,实现法润民心,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。

   “党建+法律援助”,实现服务为民。双河司法所党员干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,注重服务好困难群众,维护好他们的合法利益。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,在农村、学校、工厂等场所为群众介绍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、流程、方式。在日常工作中,将农民工、残疾人、一老一小、妇女等弱势群体作为法律援助重点对象,耐心细致地做好法律咨询解答、法律援助介绍工作,指导他们进行法律援助资料的准备以及帮助他们申请法律援助,做到应援尽援,依法维护困难群众、弱势群体合法权益,实现法律服务为民。(来源:双河镇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