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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安法院:集中执行 亮剑“老赖”
字体【 】  编辑日期:2023/1/12  来源:金安法院  编辑:网站编辑    阅读次数:次  [ 关 闭 ]

   春节将至,为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让申请人过一个安心年,金安区法院抓住春节前执行的有利时机,调动全院执行力量,自1月11日起,组织开展“江淮风暴”冬季集中执行行动,此次行动重点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、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涉民生案件。截止当日18时共出动干警27人、警车9辆,拘传8人,执结案件14件,达成和解6件,执行到位金额53.2万元。


   1月11日上午7时,在院党组成员、副院长王铮,院党组成员、执行局局长吴玉锋带领下,执行局各执行行动小组冒着大雾立即奔赴城区、郊区、乡镇等执行现场,金安法院春节前集中执行行动正式打响。



   被申请人杨某曾雇佣鲍某从事瓷砖美缝工作,完工后双方经结算,杨某尚欠鲍某工资及美缝材料垫付款共计5970元,后杨某与鲍某约定了给付日期,但到期后杨某并履行承诺。后鲍某将杨某诉至金安法院,案经依法审理,法院支持了鲍某的诉请,并依法作出判决,但杨某依然无视生效判决,拒不履行,鲍某遂申请强制执行。11日上午,申请人鲍某发现杨某线索后,立即报告给了执行法官,执行法官一行立即驱车赶往现场,强制将其拘传至法院。在法院,执行法官对其明法析理,并告知其拒不履行即将面临司法惩戒的严重后果,通过训诫,杨某终于醒悟,认识到了问题严重性,并主动筹款。



   另一起案件中,申请人王某与张某原系姻亲关系,2013年,张某向王某借款21万元并出具了借条,双方约定利息。期间,张某还款4万元本金,尚欠17万元,后张某一直不履行还款承诺,王某诉至法院,案经法院审理,判决支持了王某17万元的诉请,但判决生效后,张某仅履行了5万元,余款一直未支付。在执行阶段,执行法官通过查控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。当日,在申请人提供准确线索后,执行干警一行顺利将其拘传至法院,面临司法惩戒的强大威慑,张某终于慌了,主动联系家人筹款12万元一次性履行完毕。(金安法院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