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是: |
申请人:许标
被申请人:合肥兆祥建筑安装有限公司
请求事项:1.解除劳动关系;2.支付工伤保险待遇。
开庭时间:2024年2月5日上午8时15分
开庭地点:金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2室
仲裁庭组成人员:王涛 李鸿雁 俞雪莲 记录人员:谈 欣
2、案号:金劳人仲〔2024〕34号
申请人:廖承新
被申请人:安徽华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
被申请人:六安锦同装饰工程有限公司
请求事项:1.解除劳动关系;2.支付工伤保险待遇。
开庭时间:2024年2月5日上午10时15分
开庭地点:金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2室
仲裁庭组成人员:王涛 李鸿雁 俞雪莲 记录人员:谈 欣
3、案号:金劳人仲〔2024〕35号
申请人:张成恩
被申请人:浙江宝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
请求事项:1.解除劳动关系;2.支付工伤保险待遇。
开庭时间:2024年2月5日下午15时
开庭地点:金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2室
仲裁庭组成人员:王涛 李鸿雁 俞雪莲 记录人员:谈 欣
4、案号:金劳人仲〔2024〕36号
申请人:汪家兵
被申请人:浙江宝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
请求事项:支付工伤保险待遇。
开庭时间:2024年2月5日下午16时
开庭地点:金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2室
仲裁庭组成人员:王涛 李鸿雁 俞雪莲 记录人员:谈 欣
5、案号:金劳人仲〔2024〕37号
申请人:殷福友
被申请人:安徽圣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
被申请人:安徽居风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
请求事项:确认存在劳动关系。
开庭时间:2024年2月6日上午8时15分
开庭地点:金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2室
仲裁庭组成人员:王涛 李鸿雁 俞雪莲 记录人员:谈 欣
6、案号:金劳人仲〔2024〕38号
申请人:刘婷玉
被申请人:六安市金安区乐悠水育母婴护理店
请求事项:1.支付工资;2.支付赔偿金;3.缴纳社会保险费。
开庭时间:2024年2月6日上午10时15分
开庭地点:金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2室
仲裁庭组成人员:王涛 李鸿雁 俞雪莲 记录人员:谈 欣
7、案号:金劳人仲〔2024〕39号
申请人:赵芳芳
被申请人: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
请求事项:缴纳社会保险费。
开庭时间:2024年2月6日下午15时
开庭地点:金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2室
仲裁庭组成人员:王涛 李鸿雁 俞雪莲 记录人员:谈 欣
8、案号:金劳人仲〔2024〕40号
申请人: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
被申请人:黄悦
请求事项:1.支付违约金;2.赔偿损失。
开庭时间:2024年2月6日下午16时
开庭地点:金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2室
仲裁庭组成人员:王涛 李鸿雁 俞雪莲 记录人员:谈 欣
9、案号:金劳人仲〔2024〕41号
申请人:陶得萍、谢长珍、 吴维、吴阳
被申请人:六安晨路交通工程有限公司
请求事项:1.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;2.支付丧葬补助金;3.支付陶得萍抚恤金;4.支付谢长珍抚恤金。
开庭时间:2024年2月7日上午8时15分
开庭地点:金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2室
仲裁庭组成人员:王涛 李鸿雁 俞雪莲 记录人员:谈 欣
10、案号:金劳人仲〔2024〕42号
申请人:李时社
被申请人:安徽祥安钢结构有限公司
请求事项:1.解除劳动关系;2.支付经济补偿、赔偿金;3.支付工资;4.返还建设行业工程机械施工作业操作证、高级叉车证。
开庭时间:2024年2月7日上午10时15分
开庭地点:金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2室
仲裁庭组成人员:王涛 李鸿雁 俞雪莲 记录人员:谈 欣
11、案号:金劳人仲〔2024〕43号
申请人:田德中
被申请人:安徽长筑建筑劳务有限公司
请求事项:1.解除劳动关系;2.支付工伤保险待遇。
开庭时间:2024年2月7日下午15时
开庭地点:金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2室
仲裁庭组成人员:王涛 李鸿雁 俞雪莲 记录人员:谈 欣
12、案号:金劳人仲〔2024〕44号
申请人:吴再团
被申请人:安徽华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
请求事项:1.解除劳动关系;2.缴纳社会保险费;3.支付经济补偿;4.支付赔偿金;5.支付加班费;6.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。
开庭时间:2024年2月7日下午16时
开庭地点:金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2室
仲裁庭组成人员:王涛 李鸿雁 俞雪莲 记录人员:谈 欣
13、案号:金劳人仲〔2024〕45号
申请人:蔡克慧
被申请人:六安市御水湾茶楼有限公司
请求事项:1.确认存在劳动关系;2.支付赔偿金、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、经济补偿;3.缴纳社会保险费。
开庭时间:2024年2月8日上午8时15分
开庭地点:金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2室
仲裁庭组成人员:王涛 李鸿雁 俞雪莲 记录人员:谈 欣
14、案号:金劳人仲〔2024〕46号
申请人:刘亮
被申请人:安徽金蓝焰线缆有限公司
请求事项: 1.确认存在劳动关系;2.支付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;3.支付工资。
开庭时间:2024年2月8日上午10时15分
开庭地点:金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2室
仲裁庭组成人员:王涛 李鸿雁 俞雪莲 记录人员:谈 欣